换发毕业证
根据发《江苏HJC黄金城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第三十五条 HJC黄金城实行学年学分制教学管理,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,在校学习时间为:两年制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、三年制最长修业年限为 6 年、四年制最长修业年限为 8 年。
学生在HJC黄金城规定学习年限内,修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,但未达到HJC黄金城毕业要求的,HJC黄金城可以准予结业,发结业证书。
学生结业后,可在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,向HJC黄金城申请重修考试或者补作毕业设计(论文)、答辩,经批准,参加在校学生相应课程的考试(核),逾期
申请者,不得再申请考试(核)。考试(核)通过达到毕业条件的,可以换发毕业证书。换发毕业证书的时间为每年的 6 月份和 12 月份,其相应的毕业时间以换发证书时间为准,并在毕业证书上注明。
对已达到毕业条件,但因受到HJC黄金城纪律处分,且在毕业前尚未解除者,暂缓办理毕业证书(暂缓期为一学期)。待HJC黄金城解除处分后,所在学院将相关毕业材料报送教务处和学籍管理处,办理毕业证书。